中山市最新户籍新政《中山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已于近日印发。《方案》再度放宽落户条件,符合条件的无自有住房人口也可以落户,同时也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。
据《方案》,“十三五”期间,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,全面放宽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,推动非户籍人口落户中山。到2020年,中山全市户籍人口增长至182.5万左右,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0%以上,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较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。
《方案》取消了积分入户政策,自2018年起,不再实行积分入户政策,但会保留并优化积分入学和入住公租房政策。
《方案》第二项调整针对的是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。在中山连续居住满3年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等,可申请落户中山,户口登记在自有住房。
尤其需要关注的是,《方案》规定,在中山连续居住满5年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,没有自有住房但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等,可申请落户中山,户口登记在辖区社区(居委会)集体户。
《方案》同时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,提出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农村青年参军退伍(转业)进入城镇的人口、在城镇连续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,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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